一些,比如偶像要求粉丝不要在线下大规模地聚集、不要接机之类的,还比较了某某某的粉丝群体和某某的粉丝群体,前者几乎年年发理智追星倡导书,所以粉丝群体相对后者而言更加冷静。”庄慧回答。
“啧,饭圈之间,亦有不同。”路佳看过那两场比赛,当然知道某某某说的到底是哪个某某某,这会儿吃瓜吃到自家,语气也跟着微妙起来。
毕竟是沾上了娱乐圈的论题,讨论很容易跑偏,也很容易夹杂私人情感。陆礼一路听到这儿,这个会议的框架仍然没搭起来,才忍不住出声提醒:“如果我们今天的讨论真的要复盘那几场辩论赛的话,那就从头开始盘,不要想到什么说什么,大一的小朋友理解起来会很困难。”
“好的好的。”路佳这才想起来会议里还有新生在听,第一时间答应下来,总算开始看自己昨天熬夜做的笔记。
“其实这道辩题的战场主要就是两块,一个是“应该”的定义,另一个是偶像买单的个人利好和社会效益。当然华政那场的反方设计得更巧妙,还提出了一个粉丝自律组织加以对抗,虽然我个人觉得这个构思在论证的性价比上不是非常高,但确实打了正方一个措手不及。”
“从定义上看呢,三场比赛的正方都试图定义“应该”是一种非强制的倡导,还分了几种情况来讨论。反方则认为“不应该”不等于“绝对不能做”,而在于偶像有选择的自由,而不必要尽某种必然的义务。”
“所以其实从定义上我们就可以看出来,正方在很小心地避免对偶像进行道德绑架,避免成为圣母。因为一旦将买单行为和义务绑定上,偶像好像就平白无故地要承担一些不利的后果,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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