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是用木制材料制成,若是用牛来拉,可能多有不便,但是,无所谓了,比起用耒掘土,已经进步了许多,至少翻土的效率提升不少,在这个耒和纯木制犁具横行的时代,能用上青铜犁具绝对可以用奢侈二字形容。
邓方对此都有些心疼。
“主上,此物真的要分给各乡里?”
郑忽闻言,既没承认也没否认,而是反问了一句。
“以卿之见?”
“卑下以为,此物颇耗物料,尤以吉金为甚,吉金,国宝也,岂可蒙垢于乡土?”
郑忽拧着眉毛没有说话,陷入到沉思之中。
他知道邓方口中的吉金就是青铜,而且是精纯的青铜,此时青铜大多用于铸造祭祀用的大鼎、打造兵器以及铸钱。
用青铜打造农具不是没有,只有极少数壕无人性的土豪才会这么做。
长葛本来是有些青铜库存,但那都些都是兵器,若是要打造农具,就需要将这些兵器熔掉。
不然的话,就需要郑忽自掏腰包将自己的钱熔掉,郑忽从新郑来的时候,所带来的资产包括受赠的六百金和立功后赏赐的一百金在内,加起来也不过千金左右,刨去给予管仲的三百斤和两次在长葛各乡撒的小钱钱,还剩下六百金出头。
若是再将钱熔掉制造犁具,够不够用先不说。单是郑忽的资产,必定会大幅缩水。
这就让郑忽非常犹豫,熔吧,这马上就得去喝西北风,不熔吧,这没有犁具,在种植小麦之后,地力消耗殆尽,如何向长葛民众交待?况且已经令管仲去收购麦种,总不能全用来酿酒吧?
郑忽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
“自己的
第三十四章 宴饮(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