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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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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厚赏不遗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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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吾之言自然作的数,诸位中若有人能于阵前斩得敌军首级一枚,可晋爵一级,亦可得相应的田宅、庶子,且爵尊者赏赐重,爵卑者赏赐轻。”
    话音刚落,又有一人扯着嗓子大喊到“世子莫不是以大言诓骗我等,若某能斩首七人,岂不是可列为一国正卿?”
    众人闻言,齐齐向郑忽看去,对啊!要按照世子这么说,自己要能斩首七人,未尝不可过一过正卿的瘾!
    众人竖起耳朵,紧张的等待着郑忽接下来要说的话,生怕郑忽会反悔。
    这其实也算不得误解,它根源于周朝实行的班爵禄制,天子所班是“公、侯、伯、子、男“,诸侯所班是“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其中大夫又分为上、中、下三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按照郑忽的说法,庶人和正卿之间距离确实只是七颗人头。
    不过,郑忽可没有这个权利,即便有,郑忽也不会这么做,一来是因为这样的变法肯定会将现在郑国朝堂上所有的卿大夫得罪一遍,郑忽现在自身都难保,再得罪这些人跟等死有什么区别,二来则是依照班爵禄制进行赏赐,总共七级的爵位划分却是有些少了。
    所以,郑忽决定在自己的治下另立一套爵禄制度,这就是秦国的二十等爵制。
    郑忽并没有因为要训练武卒便采用魏武卒“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的制度。
    原因在于魏武卒不但享有免税免徭役的待遇,而且即使是身衰力竭之后,优待条件并不改变,所以导致军队更新不易,优待众多士卒造成国库空虚。受优待的士卒如果战死则会影响自身的利益,战斗力虽强,却是“危国之兵“。
    而秦国

第三十九章 厚赏不遗匹夫(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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