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则与第一则遥相呼应,极好的验证了“学”的本意为学习做人的道理。
所以,认为这一章所说的“学”是泛指一切学习活动,恐怕脱离了孔子的本意。
既然“学”是学做人的道理,那么,“时习之”的“习”就不会是“温习”之义。因为
掌握这种道理主要不在于“记住”什么,简直无须担心忘记而“时习之”;这个“习”应
解读为“实践”。
“时”也不是“按一定的时间”,或“随时”、“时时”的意思,因为实践一个做人的
道理,是不可能预先排定时间的,没有出现特定的情况,又不是故意炫耀的话,就
不能进行;所以这个“时”理当是“时机”的“时”。
“时习之”是说一有机会就实践之。”
“实践之”?难怪殷清风之前会说“格物致知”呢。原来根源在这里啊~~~
“这一则作为首章,孔圣师的本意只想告诉世人“悦”与“乐”的前提明显
是“学”。学习做人的道理会“乐”、学到了做人的道理会“悦”。否则,何谓之劝学篇?”
颜思鲁感到万分沮丧。
到底是颜氏的传承曾经断过,还是某个先祖曾篡改过经义,还是颜祖回当初领
悟就是错误的?怎么感觉这马周的解释才更符合孔师之道?
“如此,学了做人的道理,又一有机会就付诸实践,这样自然品德与才学都不
断进步,不仅自己感到欣慰,别人也会嘉奖称赞,从而人望越来越高,以至盛名远
扬,远方的人也慕名前来求教、结交了。
第三百三十一章:马周辩经(8/12)